为规范印染行业生产经营和投资行为,推进印染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,引导印染行业向技术先进、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型产业转型,巩固印染行业国际领先地位,根据国家有关法律、法规和产业政策,按照合理布局、鼓励创新、节约资源、降低消耗、保护环境和安全生产的原则,制定《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23版)》。
工艺装备:
(一)企业要采用技术先进、绿色低碳的工艺装备,禁止使用有关政策文件明确的淘汰类工艺装备,主要工艺参数应实现在线检测和自动控制。企业燃煤锅炉应实现超低排放,鼓励企业使用清洁能源供热。新建印染项目应采用助剂自动配液输送系统。鼓励企业采用染化料自动称量系统和染料自动配液输送系统。企业应配备冷却水、冷凝水及余热回收装置。企业应选择采用可生物降解(或易回收)浆料的坯布,使用符合低挥发性有机物(VOCs)含量等要求的生态环保型染料和助剂。鼓励企业采用水基(性)涂层整理剂。印染项目设计建设要执行相应的工厂设计规范。
(二)主要印染设备主机应使用符合《电动机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》(GB 18613)规定的二级及以上能效等级的电机。连续式水洗装置要密封性好,并配有逆流、高效漂洗及余热回收装置。间歇式染色设备最小浴比应在1:8(含)以下。定形机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、余热回收装置。涂层机应配套安装废气收集处理装置、溶剂回收装置。丝光机应配备淡碱回收装置。
《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23版)》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》公开征求意见(原文)
为推进印染行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,引导行业向技术先进、资源节约、环境友好型产业升级,我司对《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17版)》及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暂行办法》进行修订,形成了《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23版)(征求意见稿)》《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。
如有意见或建议,请于2023年11月22日前反馈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。
联系电话:010-68205660
传 真:010-68205661
电子信箱:fzc@miit.gov.cn
附件:1.印染行业规范条件(2023版)(征求意见稿).docx
2.印染企业规范公告管理办法(征求意见稿).docx
工业和信息化部消费品工业司
2023年11月6日